本文作者:Iris、毛捷豪
在曼昆律師發布的《曼昆研究| 開曼新規速覽:虛擬資產合規進入「監管深化期」》中,我們詳細分享了開曼群島2024年VASP修訂案對Web3項目架構、審計、牌照等方面的嚴格規定。而此前,我們也曾分別解讀過杜拜、香港發布的VASP法案。
我不知道大家是否發現了一個共同點:無論在哪個國家或地區,VASP的定義範圍、架構設計、資訊揭露義務以及AML/KYC監理要求,都呈現高度趨同的趨勢。
那麼,為什麼全球VASP法案會呈現如此驚人的趨同呢?難道只是巧合,還是背後另有「看不見的裁判」?
在這裡,曼昆律師可以給大家一個明確答案:在全球監管趨同的背後,有一個真正推手,就是FATF(金融行動特別工作小組)。
FATF如何塑造Web3專案命運?
那麼,FATF到底是誰?它又憑什麼影響各國VASP法案的走向?
先簡單介紹一下:FATF(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即金融行動特別工作小組,成立於1989年,由G7發起、OECD支持,是全球最具影響力的反洗錢(AML)與反恐融資(CFT)政策制定組織。其製定的《40項建議》已成為全球金融監管的「底線標準」。
雖然FATF本身並無直接執法權,但其透過成員國立法傳導與定期互評機制(灰名單、黑名單),持續施加金融合作壓力,直接推動各國立法與私營部門(交易平台、託管商、DeFi項目)承擔具體合規義務,最終影響到每一個Web3項目方與投資者。
截至目前,FATF共有39個成員國,包括美國、中國、英國、新加坡、杜拜、開曼群島等眾多Web3熱門法國地區。這些國家和地區,在近年紛紛依據FATF的要求推出了高度趨同的VASP法案。
作為全球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政策的最高標準制定者,FATF發布的《40項建議》已成為各國金融監理法律體系的重要藍本,尤其是在銀行、證券、基金、保險,以及近年來興起的虛擬資產領域,其製定的規則幾乎等同於「全球金融合規底線」。
FATF對Web3產業的影響,可以追溯到2019年。當年,FATF首次將虛擬資產(Virtual Assets)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納入監管框架,並發布了《針對虛擬資產和VASP的指導方針》,明確要求各成員國必須將VASP納入本國反洗錢、反恐融資體系。
對Web3創業家來說,從這一年開始,專案的治理架構設計、資金鏈透明度、跨國業務佈局,就已經開始逐步被納入全球合規監管視野。
隨後的每年,FATF都會發布補充文件或評估報告,例如2021年10月《虛擬資產更新指南》、2022-2024年多輪《互評報告》《合規進展審查》以及“灰名單”“黑名單”,持續擴大對NFT、DeFi、穩定幣等新型業務模式的監管覆蓋。
雖然FATF不直接介入專案方,但正是透過成員國立法與私部門監管傳導,最終影響每個Web3創業家和投資者的商業決策空間。那麼,FATF是如何一步步將這些標準落地到各國VASP法案呢?
曼昆律師認為,是從以下幾條清晰路徑著手:
1.直接製定監理底線標準
FATF明確VASP廣義定義,涵蓋中心化交易所、託管錢包、OTC服務商,也將擁有治理權或控制權的DeFi協定、NFT平台。各國VASP法案幾乎是以此為藍本設計其適用範圍,定義邊界不斷擴展,擦邊避規的空間越來越小。
2. 推動核心規則「Travel Rule」落地
FATF要求各國將「Travel Rule」寫入本地法案,VASP在虛擬資產轉帳過程中必須傳遞發起人和接收人的身分訊息,直接打通KYC鏈條,與銀行等傳統金融體系無縫接軌,資金流全程透明。
3.定期互評,施加壓力
FATF每年對成員國進行《合規互評》與《後續評估》,將執行不到位國家列入“灰名單”或“黑名單”,限制其國際金融合作、外資流入。為了避免被列入名單,各國紛紛加速推出VASP法案,嚴控產業風險。
4. 持續更新指導意見,擴大納管範圍
FATF透過發布補充文件,持續將NFT、穩定幣、DeFi等新興業務模式納入監管範疇,各國也不得不同步修訂法案,確保「不留死角」。
這裡,有一個有趣的事實。 2023年,阿聯酋曾被FATF列入灰名單,彼時大量本地交易平台、託管商面臨合規審查升級,外資入場受阻。該限制持續了大半年,直至整改完成後2024年3月,阿聯酋才被正式移除。類似的案例也發生在韓國、新加坡,充分展現FATF「無形裁判」對全球監管走向的深遠影響。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我們在開曼、杜拜、香港等法域看到的VASP法案,表面上各有特色,但核心條款高度一致,其背後的“看不見的裁判”,正是FATF設定的全球頂層標準。
當然,這也意味著,隨著全球Web3監管進程的加速,很快所有成員國將會陸續為Web3產業安排上基於FATF制定的更清晰的監管法案。
對Web3創業有何影響與挑戰?
曼昆律師認為,在FATF的全球標準下,VASP計畫乃至投資人面臨的,無外乎三大影響力與挑戰:
隨著各成員國對KYC、Travel Rule、黑灰名單的要求嚴格對接,資金來源、去向透明度要求顯著提升,部分高風險國家資金鏈幾乎斷流。
許多專案方以為DAO或NFT專案自然規避監管,但在FATF視角下,只要治理權、財務權存在集中性,仍屬於VASP納管範疇。因此,這些專案的股東、董事、實益擁有人需事先穿透,專案架構設計空間縮小,架構調整壓力陡增。
- 諸如開曼群島這一類監管寬鬆地域的政策縮頸,單一法域將不再能構成Web3的「避風港」。跨國牌照申請、技術系統對接、審計報告等逐步成為Web3專案方必須正視的剛性投入,全球範圍內,合規成本同步抬升。
而在這全面的趨勢下,Web3專案方、投資方的又該如何因應這些全球性挑戰呢?
如何在FATF監理中找到合規路徑?
在FATF標準成為不可迴避的監理底層邏輯之下,如何降低合規成本、維持長期競爭力,是每個Web3專案方與投資人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
那麼,在全面遵守FATF監管方案之餘,曼昆律師建議VASP專案方以及投資者可以提前做到以下幾點,避免被動應對合規壓力:
1.法域選擇
以當前監管較為清晰且對加密友好的的熱門地為例,開曼,適合託管、發行、基金型VASP項目,但須提前優化股東架構,避免股東穿透審查障礙;迪拜,適合技術研發、創新型業務,透過監管沙盒快速入場,但Travel Rule合規配套要求提前滿足新加坡、香港,則更適合提前提供適當交易平台、客戶服務
2. 專案架構設計
事先整理自己專案的治理架構,特別關注治理權是否集中以及專案的金融屬性是否過強,避免因實控人認定問題被強制納管。同時,建議事先配備專職合規官或獨立董事,以改善專案治理結構及合規體系,以便更順利地透過執照申請及後續監管審查。並且,在開發、運作基礎設施類項目時,注意項目與項目之間的實質隔離,避免因分離不清晰導致牽一發動全身。
3.針對Travel Rule
事先設計符合FATF要求的跨國交易資料傳輸方案,特別建議交易平台、託管商考慮引進MPC(多方運算)、ZKP等隱私增強技術,打造合規友善又兼具用戶信任的技術解決方案,反而可能形成自身競爭障礙。
4.全球VASP牌照佈局
隨著以Binance為代表的主流交易平台陸續在多個國家和地區申請並取得VASP牌照,VASP牌照佈局的必要性與戰略意義愈發顯著。同時。隨著FATF標準推動下的合規同步,曾經「靠開曼、BVI單一法域架構繞監管」的路徑已逐漸失效。未來趨勢是多法域VASP牌照+資金來源透明+治理穿透成為標配。因此,曼昆律師也建議專案方可依自身業務模式及市場定位,在新加坡、杜拜、歐洲(如愛沙尼亞、立陶宛)等多個法域提前佈局VASP牌照,以建立穩健的全球合規網絡,降低單一法域合規風險,並提前享有政策紅利。
順便一提,專業的事情一定要交給專業的人來處理。
如果你也希望提前迎合FATF的監管核心,並做好充分的合規準備,歡迎隨時諮詢曼昆律師。身為資深的Web3律師,曼昆律師長期關注全球監管動向,在實操層面擁有豐富的商事法律、牌照申請及監管合規經驗,能夠為Web3項目方提供全方位的合規服務,助力企業穩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