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江湖追殺令」的背後:加密資產代持行為的稅務與法律隱憂

  • 事件背景:周杰倫因委託魔術師好友蔡威澤代為管理比特幣資產,卻因對方失聯而公開追討,引發對加密資產代持行為的稅務與法律風險關注。

  • 台灣加密稅制現狀

    • 加密資產被視為「虛擬商品」,交易所得歸類為「財產交易所得」,需繳納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達40%。
    • 若資金轉移無法證明為委託關係,可能被視為贈與,課徵10%至20%的贈與稅。
  • 監管趨勢

    • 台灣逐步加強加密資產監管,包括反洗錢規範及《虛擬資產服務法》立法推進,未來將強化平台資訊匯報,增加稅務透明度。
    • 政策方向從觀望轉向明確課稅,但缺乏專法細則,導致執行層面仍存模糊地帶。
  • 代持行為風險

    • 稅務機關可能依「實質課稅原則」穿透代持關係,向實際受益人追稅。
    • 若未簽訂明確代持協議,可能面臨稅務責任歸屬爭議及資產損失風險。
  • 建議:投資者需主動申報加密資產利得、保留完整交易記錄,並透過書面協議明確代持雙方權利義務,以降低潛在風險。

總結

1. 引言

2025年10月15日,華語樂壇巨星周傑倫在IG連發兩條動態喊話台灣知名魔術師蔡威澤,怒斥其玩失聯,並稱“再不出現,你就完了”,隨後取關蔡威澤,引爆熱搜。據公開報道,周杰倫在幾年前將1億元新台幣(約合2300萬元人民幣)委託給該位魔術師好友,用於購買和管理比特幣,但如今該好友失聯,資產不知所踪。事件中的主角兩人都是中國台灣人,皆受中國台灣地區「稅法」管轄,周杰倫委託其好友代持比特幣的行為與避稅無關,大概率因前者礙於幣圈專業門檻,基於信任才委託後者。

本次事件中涉及的代持行為,即委託人將名下資產委託給代持人管理,在加密資產投資領域尤為常見;代持行為也往往因主體複雜、稅種多元等因素給當事人帶來系統性的稅務和監管風險。本文以周傑倫委託代持加密資產事件為例,聚焦台灣地區加密稅收政策與最新動態,對台灣地區加密資產代持行為進行全景解讀,為加密資產投資者提供參考借鏡。

2. 台灣地區加密稅收政策及最新動態

2.1 台灣地區加密稅制概述

目前,中國台灣地區對加密資產稅收框架雖已初步確立但仍較模糊。一方面,台灣地區對加密資產的定性尚未通過專門立法明確:根據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FSC”)於2019年發布的金管證發字第1080321164號令和“ FSC」與台灣地區「中央銀行」在2024年12月30日聯合發布聲明,台灣地區認為比特幣等虛擬通貨並非貨幣,不具法償效力,且其價值不穩定,屬於具有高度投機性的虛擬商品。在分類上,則區分具有證券屬性的加密資產和普通加密資產兩種類型。另一方面,台灣地區缺乏專門針對加密資產的稅收細則,主要依賴現有稅法擴展適用。與美國、德國等將加密收益依資本利得稅徵收不同,台灣地區個人及企業加密資產交易所得需繳納所得稅,這與印度、日本將加密資產所得歸為普通所得繳納所得稅的處理有相似之處。

2.2 台灣地區加密資產監管概述

台灣地區對加密資產的監管政策並非一成不變,近兩三年來,隨著加密市場的擴張和全球監管趨勢,台灣當局對加密市場的監管政策及措施逐步與國際靠攏的同時也在尋求創新。從2021年開始,「FSC」和台灣財政主管機關陸續發布了一系列指導方針,標誌著政策從「無監管」向「有限監管」過渡。 2021年,「FSC」將虛擬貨幣平台納入反洗錢法規管轄範圍,要求平台執行交易監控和報告義務。這項措施雖未直接涉及稅收,但為後續稅務核查奠定了基礎。 2022年,台灣財政主管機關在年度稅務規劃中提及,將加強對高淨值人士的加密資產交易審查,並聚焦在打擊逃稅行為。 2023年9月「FSC」發布「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指導原則」)作為業者合規經營業務的參考。 「指導原則」在洗錢防制法的基礎上,對VASP從業人員的經營業務行為進行規制。

2024-2025年,「FSC」和台灣財政主管機關對加密貨幣稅收政策的研究和製度有了進一步的實質推進。 2024年“FSC”預告“虛擬資產服務法”將於2025年6月報送“立法會”,完成立法程序,目前,該法的製定正在進行中。台灣財政主管機關於2025年1月13日以台財稅字第11304672340號函提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加密貨幣所得稅規定」書面報告,明確了加密貨幣在台灣的課稅框架。 7月,台灣地區「立法院法制局」發布針對加密貨幣的專題研究報告—“從法律、政策與全球實務探討加密貨幣稅務規範的研究報告”,報告指出:台灣目前對加密貨幣課稅雖已從原先的觀望轉為實質納入課稅範疇,但仍缺乏明確立法規範與執行細則,建議台灣財政部門資產專擬增建或製定虛擬法。

綜合來看,近年的政策動態顯示了台灣地區對加密資產的稅收政策無論是在立法層面還是在政策執行層面均都趨於規範化和標準化,力圖為當地加密資產行業的發展提供一個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

3. 加密資產代持行為在台灣地區的稅務與監理風險分析

回到這次事件,周杰倫與好友之間的這起比特幣代持糾紛,看似是一起單純的民事委託合約糾紛,但其背後卻深刻揭示了加密資產在傳統稅法框架下面臨的認定困境與合規風險。在台灣地區現行稅法體系下,這種代持安排不僅可能觸發綜合所得稅、贈與稅等多重稅負,更因「實質課稅原則」的適用而面臨被稅務機關穿透核查的風險。隨著「FSC」推動「虛擬資產服務法」立法,加密資產交易的透明度要求將顯著提升,代持這種傳統的資產持有方式將面臨前所未有的稅務挑戰。要具體探討代持行為所涉及的稅務和監管風險,就必須從台灣地區現行法律規定出發來談一談加密資產代持行為稅種認定、稅額計算及其監管相關問題。

3.1 涉及稅種及法律依據

3.1.1 .綜合所得稅

依據台財稅字第11304672340號函「加密貨幣所得稅規定」書面報告,對於非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如比特幣、以太幣),其交易所得歸類為「財產交易所得」。因此無論周杰倫的這筆資金如何回流,在出售比特幣實現利潤的階段,都必然觸發所得稅,這是整個交易中稅負最重、最確定的部分。根據台灣地區「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代持行為產生的綜合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出售總收入-原始取得成本-必要費用,對於近2億元的巨額所得,幾乎必然適用40%的最高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40%。從稅務責任承擔層面來講,在代持行為中如果代持人作為名義持有人,但實際受益人為委託人,則稅務責任可能歸屬於委託人。但如果代持人擅自處置資產,可能導致稅務責任模糊。

3.1.2. 贈與稅

代持行為可能伴隨資金轉讓,在缺乏充分證據證明其為「委託投資」關係的情況下,資金的轉移行為有可能被稅務機關推定為「無償贈與」。根據台灣地區「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的規定:「本法稱贈與,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如果無法提供嚴謹的代持協議、資金往來說明等文件,稅務機關有權依據實質經濟事實,從而認定「委託人」將資金與繳贈具體到計算層面,可依該法第19條規定:「贈與稅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減去第二十一條規定之扣除額及第二十二條規定之免稅額後之課稅贈與淨額”,適用10%至20%的累進稅率,由於本案中的資產金額明顯超過5000萬元,應適用20%的累進稅率的累進稅率。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贈與總額-免稅額220萬元-扣除額)×20%。

3.2 代持行為的稅務和法律風險

近年來,台灣地區在加密貨幣稅務政策方面逐漸從臨時指引走向專門立法,「立法院」已明確建議制定稅務專法,旨在解決當前框架下的諸多模糊地帶,例如盈虧互抵、未實現收益是否課稅、成本認定等爭議。在執行上也逐步推動強化資訊透明與稅源掌握。重點表現在金管會正在推動制定的「虛擬資產服務法」中,該法的核心是建立平台登記制度並強化資訊匯報機制,這將極大增強稅務機關獲取交易數據的能力,意味著未來合規壓力將顯著增加。這提示投資人應密切注意「FSC」和台灣財政主管機關公告,及時調整策略。例如,若未來實施平台報告製度,代持行為可能更易被稽核。

另外,加密資產代持行為在台灣地區涉及複雜的稅務和監管問題,除了可能給投資者帶來額外稅負負擔,還有可能產生資產損失。由於台灣地區「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明確納稅義務人為實際取得所得者,實為實質課稅原則的體現。在代持關係中,雖然資產登記於代持人名下,但若實際出資、收益歸屬及處分權均歸屬於委託人,則稅務機關得認定委託人為實質權利人,並要求其履行納稅義務。在周傑倫案中,如果無法證明代持關係,稅務機關可能會向代持人課稅,導致委託人資產損失。如確有必要進行代持行為,投資者需要依規定主動申報加密資產利得,保留完整交易記錄,並需要在代持中籤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稅務責任。

4. 結語

周杰倫的案例絕非孤例,而是一面映照加密資產代持行為風險的鏡子,揭示了加密資產代持行為在台灣地區法律與稅務框架下的系統性風險。加密資產的世界崇尚去中心化與匿名性,但稅務合規的中心化責任卻始終牢牢錨定在每個投資者身上。在風險面前,天王巨星與一般加密投資者無異,如何控制潛在的稅務和法律風險都是值得長期關注的議題。

分享至:

作者:FinTax

本文為PANews入駐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PANews立場,不承擔法律責任。

文章及觀點也不構成投資意見

圖片來源:FinTax如有侵權,請聯絡作者刪除。

關注PANews官方賬號,一起穿越牛熊
推薦閱讀
8小時前
8小時前
9小時前
9小時前
10小時前
10小時前

熱門文章

行業要聞
市場熱點
精選讀物

精選專題

App内阅读